挂村进行时 | 黄开芹深入南岸村开展“昭通政法挂千村、乡村振兴法治行”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21-09-06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平安法治部署安排,努力为全县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9月3日,绥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开芹带领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波等一行4人,深入南岸村开展“昭通政法挂千村、乡村振兴法治行”工作。
黄开芹在南岸村委会详细查看了关于开展“昭通政法挂千村、乡村振兴法治行”的工作资料,仔细询问了村委会工作人员相关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通过询问交谈,了解掌握了两起群众纠纷,并就调节、化解两起纠纷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他指出:开展“昭通政法挂千村、乡村振兴法治行”活动,目的就是为了确保“四个不发生”,努力实现“七个效果”(其中包含“矛盾纠纷得以源头调处”)。他强调,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也是与普通群众接触面最多、最广的基层组织。他要求,村委会要积极主动帮助群众,协调解决好群众之间的纠纷,积极配合政法各单位挂联人员开展好相关工作。要切实秉承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理念,坚持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在综治维稳前沿接受思想政治洗礼,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随后,黄开芹按照绥江县委、县政府实施路长制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村情实际,对村委会提出了相关的工作要求:一是要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关于《绥江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日常管控,对路边乱停乱放车辆,占道晾晒农作物等行为要及时加以制止。二是要进一步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为广大群众出行提供良好的交通条件。
紧接着,黄开芹离开南岸村委会,沿着南胜段公路进行了详细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