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21-11-01
为弘扬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及《云南省见义勇为行为申报确认和见义勇为人员推荐表彰办法(试行)》(云综治〔2013〕17号)精神,经县委政法委研究,拟将新滩镇勇救落水儿童的周开明推荐为市级见义勇为表彰人选。现将周开明先进事迹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11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绥江县委政法委反馈意见。地址:绥江县行政中心213室;联系电话:0870-3183308。
中共绥江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