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指导】省、市检察院调研组调研指导绥江刑事检察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22-04-21
4月20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徐昕、昭通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吴林一行,深入绥江调研指导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绥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光正等陪同。
座谈会上,徐昕详细介绍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尤其是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同时听取了绥江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汇报,重点围绕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社区矫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和精心指导。
调研组一行在肯定工作的同时,就下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决策部署和省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质化审查工作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牢固树立以“我管”促“都管”的工作理念,在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中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拓展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有效提升监督实效。要紧扣“质量建设年”目标任务,积极探索实践巡回检察等监督方式,坚持常规巡察与交叉巡察相结合,促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期间,调研组一行还深入板栗镇司法所,通过查阅工作台账、随机抽查监管对象等方式,检查指导社区矫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和交办,有效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严格依法、规范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