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市场金融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贯彻“抓小抓早、防微杜渐”的要求,加强诉源治理,构筑好保障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第一道防线,把违法犯罪风险和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或者初始阶段,5月26日,绥江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优化营商坏境暨深化落实“三号检察建议”联席会,县金融办、市场监督管理局、人行、农行、邮政、信用联社负责人参会。
会上,绥江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罗燕向与会人员讲解“三号检察建议”制发的历史背景及相关内容,第二检察部检察官肖春龙简要通报了近年来该院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情况,罗燕向县金融办送达监督管理方面的《检察建议》。
参会人员高度认可检察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所做的努力,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做贡献。
罗燕就如何优化营商环境暨深化落实“三号检察建议”提出工作意见
强化学习
提高思想认识,要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及“三号检察建议”,提高政治站位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立足各职能,认真履职,及时发现风险,处置风险
强化协作
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加强金融单位之间协作配合,提高各金融单位防范风险能力,完善案件移送机制,及时处置涉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共同提升执法司法能力
强化宣传
提升防范意识。采取多形式、全覆盖的方式进行法治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