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学发言
为扎实推进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引领作用,日前,绥江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2年度第三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营商环境提升主题研讨会,深入学习贯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厘清下步检察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思路及措施办法。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光正主持会议。
会上,参学人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任务分解方案》《绥江县“营商环境提升年”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等精神;通报学习《昭通市纪委市监委通报3起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和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昭通市“干部作风大提升营商环境大提升”典型问题专题通报(五)》《绥江县“干部作风提升年、营商环境提升年、重大项目落地年”典型问题专题通报(二)——4起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文件。
交流讨论
与会同志立足岗位职责,紧密结合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深入的交流讨论,谈感悟、谈整改、谈举措。
会议要求:
01增强政治自觉
要增强服务和保障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自觉。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优化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也是检察机关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
02增强检察自觉
要增强服务和保障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检察自觉。立足检察机关职能,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坚决打击涉企犯罪,落实落细营商环境提升年、重大项目落地年各项工作举措,积极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03增强行动自觉
要增强服务和保障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行动自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担当实干,坚决扛牢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检察责任,深化落实《昭通市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昭通实施“六大战略”行动方案》《绥江县人民检察院服务和保障绥江“1233”发展思路和实施“五大战略”行动方案》,切实为推动绥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体现检察担当、贡献检察力量。
会前学法
会前,与会人员集中学习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党组班子成员、专职检委、部门及业务条线工作负责同志参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