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电诈警情通报
7月24日至7月30日,绥江发生1起冒充公检法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骗金额27万元。现将案例通报如下:
典 型 案 例
案例1:7月25日,家住绥江县中城镇的蒲某某接到一个自称昭通市公安局民警的电话,称有人冒用蒲某某的身份信息和银行卡实施了拐卖儿童诈骗,需要其配合调查处理,不然会被判刑,经添加微信后视频通话,对方身着警服,对方所在场所也与公安局相似,蒲某某便相信了对方,之后对方称蒲某某账户上的钱不安全,需要处理一下,要求蒲某某将收到的验证码告知对方,蒲某某将收到的验证码告知对方后,发现银行卡上的270500元被转走。
1.公检法等机关绝不会采取电话、短信、微信、QQ等形式进行案件处理。
2. 公安机关在逮捕时,必须当面出示逮捕证,凡是通过网站或者APP出示的带有“公检法”的名称标记的“通缉令”、“拘捕令”、“警官证”,都是诈骗!
3.公检法等机关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验资账户”,也不会要求个人进行转钱操作。
4.个人的银行账户密码、短信验证码是个人账户资金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切勿告知他人!
绥江警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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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录地区设置为绥江县,完善个人信息开启反诈预警功能。如遇到疑似电信网络诈骗,请拨打96110咨询;一旦发现被骗,请立即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