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重要指示要求,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绥江县人民法院2023年11月开展升级跨域诉讼服务业务,当事人不仅可以选择到就近法院申请跨域立案,也能就近实现材料收转、事项申请、跨域文书送达和领取等事项办理,打通了诉讼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从诉前法律咨询,到立案阶段起诉材料提交,到跨域庭审、跨域调解,全面推行跨域诉讼服务,设立跨域诉讼服务窗口,指定专门人员协助有需要的当事人完成跨域事项办理,同时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跨域诉讼功能,畅通人民法院之间跨地域、跨层级沟通联络渠道,完善沟通反馈机制,实现了跨域事项申请实时受理,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异地诉讼,2024年1月,绥江县人民法院作为协作法院已为当事人提供跨越诉讼服务案件15件,有效地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
一、跨域诉讼服务内容
(一)跨域立案服务
1. 一审民事案件立案
2. 一审行政案件立案
3. 一审刑事自诉案件立案
4. 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
5. 申请国家赔偿案件立案
6. 民事再审案件立案
(二)跨域材料收转服务
1. 诉讼材料电子化处理服务
2. 答辩状收转
3. 证据材料收转
4.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收转
5. 其他诉讼材料收转
(三)跨域诉讼事项申请服务
1. 管辖权异议
2. 申请回避
3. 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4. 申请延期开庭
5. 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6. 申请撤诉
7. 申请诉讼费返还
(四)跨域文书送达和领取服务
1. 文书目的地集中打印邮寄送达
2. 文书在线委托送达
3. 文书异地领取
4. 裁判文书生效证明异地领取
二、跨域诉讼服务流程
(一)跨域立案服务
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携带立案材料到就近法院跨域立案窗口申请跨域立案。协作法院在收到跨域立案起诉材料后,代为核对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与之相关的证明材料。材料齐全的,当场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全部推送至管辖法院网上立案系统;材料明显不齐全的,向当事人释明应当补齐的材料;当事人拒绝补齐并坚持提交申请的,在告知后果后,推送现有材料,并注明情况。管辖法院在收到协作法院的提交申请后立即对案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当场通过并立案。协作法院在两日内将立案材料邮寄到管辖法院。管辖法院无法当场判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及时通过信息系统向协作法院反馈,告知当事人管辖法院将在法定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
(二)跨域材料收转服务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于诉讼过程中需要跨域补充提交材料的,可以由协作法院指导辅导或者代为进行电子化处理后,在线向管辖法院提交。管辖法院应当及时接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线推送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和协作法院。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线接收审核结果有困难的,可以在提交材料时,选择由管辖法院或者协作法院口头告知。对于审核法院审核后认为有必要提交纸质原件的材料,可以告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通过邮寄等方式提供。
(三)跨域诉讼事项申请服务
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提供管辖权异议、回避、延长举证期限、延期开庭、不公开审理、调查收集证据、撤诉、保全、鉴定、诉讼费用退还、诉讼费用缓交、减交或者免交等跨域诉讼事项申请服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跨域提交事项申请的,协作法院可以指导辅导或者代为在线向管辖法院提交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及证据材料。管辖法院应当及时接收、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线推送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和协作法院。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线接收审核结果有困难的,可以在提交申请时,选择由管辖法院或者协作法院口头告知。
(四)跨域文书送达和领取服务
对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当事人需要出具的裁判文书生效证明或者其他文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或者选择异地领取的,管辖法院可以通过目的地集中打印方式直接邮寄或者通过在线委托送达渠道发送电子文书,并由协作法院提供文书现场领取服务。文书送达以最先完成的有效送达时间作为送达生效时间。
下一步,绥江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司法便民利民为导向,不断优化服务模式,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层级,强化服务功能,切实满足当事人各项诉讼相关需求,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在诉讼活动中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